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
(一)总体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中医药国际化,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比较系统地掌握中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相关的中医学、药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系统掌握中药生产、检验、流通、使用的基础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胜任中药鉴定、中药炮制、中药制剂及指导临床合理用药等方面工作基本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培养要求
(1)掌握与中药学相关的自然科学、生命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知识和科学方法,熟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哲学、文学、史学的相关内容,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实践。
(2)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中药药性理论和中药用药规律。
(3)掌握中药药效物质基础及其作用机制的基本知识,了解其对中药研究、生产及质量评价的意义。
(4)掌握中药生产过程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5)掌握中药检验及质量评价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6)掌握药学服务的基本知识,熟悉药学服务的基本内容。
(7)熟悉中药储藏、保管、养护的基本知识,了解储藏、保管对中药质量的影响。
(8)熟悉中药学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和前沿信息。
(9)熟悉国家相关医药管理法规和政策。
2.能力要求
(1)具有运用中医药思维,表达、传承中药学理论与技术的能力。
(2)具有从事中药生产工作的基本能力。
(3)具有正确评价中药质量的基本能力。
(4)具有从事药学服务工作的基本能力。
(5)具有综合运用理论知识,解决中药生产与应用中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以及创新创业的基本能力。
(6)具有与用药对象、医药行业人员进行交流沟通的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的能力。
(7)具有阅读中医药传统文献和使用一门外语阅读药学相关文献的能力。
(8)具有利用图书资料和现代信息技术获取国内外新知识、新信息的能力。
3.素质要求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诚实守信,志愿为人类的健康工作服务。
(2)尊重生命,正视医学伦理,充分认知中药应用的终极目的是保障人类持续的健康。
(3)热爱中医药事业,弘扬中医药文化,熟知中药在“预防、治疗、康复、
保健”一体化大健康医疗模式中的重要地位,将运用中医药理论和技术发现、制造、合理使用中药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
(4)形成依法工作的观念,能以国家各项医药管理法规和行业准则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
(5)重视用药对象的个人信仰、人文背景与价值观念的差异,能够充分考虑用药对象的利益并发挥中药资源的最大效益。
(6)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具有自主学习能力。
(7)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8)具有批判性思维和创新精神。
(9)尊重他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5年,修业年限5至10年。
三、学习形式
包括面授、网授及自学。
四、主干学科、核心课程
(一)主干学科
中药学、中药药剂学
(二)核心课程
有机化学、中药学、中药化学、分析化学、中药制剂分析、中药鉴定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药理学、中药学
五、课程设置与基本要求
(一)课程设置
课程类型分为必修考试课、必修考查课、限选考查课。必修课及限选课详见教学进程表。
(二)专业课程基本要求
1.理论课程教学采用案例式、启发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和批判性思维能力。
2.实验课程教学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设比例,实训课程教学模拟临床情景开展技能训练,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专业课必修课程设置和基本要求见附件。
六、考核及毕业
(一)成绩考核
教学计划中设置的各门课程,各主要培养环节,均要进行学习成绩的考核评定,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按百分制及五级计分制评定,实行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1.单科考核:必修考试课程实行期末停课考试,限选考查及必修考查课程实行线上考试,考试时间由教学科统一安排。
2.毕业综合考试:第十学期末进行毕业理论综合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
3.英语考试:学生在籍期间参加PETS3笔试成绩合格、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均可认定为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上述各考核成绩均载入学生成绩册,作为学生升级、留级、毕业、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毕业标准
1.符合专业规定的培养目标和应获得的知识、能力与素质要求。
2.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必修课经考核全部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并且毕业综合考试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3.按本方案修满规定的各类课程,并通过学位课程和学位英语考试,且符合本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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