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武汉工程大学创建于1972年6月,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公办一本)。2012年学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小211工程)。2013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流芳主校区位于“中国·光谷”的中心,附近交通便利,周边名企林立,校园风景优美,教学设施齐备,师资力量强大,办学条件完善。学校共占地130.8万平方米,校建筑面积约92.6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图书(含电子图书)293.5万册。学校多次获得“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就业湖北”先进高校、湖北省人才工作“十强高校”等荣誉称号。在2018年公布的“中国最好大学排名”中居161名,在省属重点高校中稳居第四名。
学生入学统一办理学生证和校园一卡通,按照普通本科生的培养模式接受学校管理。学生可与普通本科生共同组建社团、协会、兴趣小组,参与校运动会及其他校园活动。
湖北省是国家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我校率先参与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我校全面实施课程学业综合评价,与课程日常教学紧密结合,创新优化助学模式,加强考前强化辅导,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大幅提高学生考试合格率;专业设置均与本校普通本科专业一致,可与我校普通本科生充分共享教学资源;全面实施新专业课程体系改革,可跨专业同层次选考,试行学分毕业模式,学生毕业更轻松。近年来我校全日制自考生考试合格率在全省名列前茅,并有多人成功考取“双一流”建设高校研究生。我校联合多所高校创办了《继教风华》杂志,展现学生的精神风貌和文学天赋;连续多年举办“长江教育杯”自考校园文化节,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服务大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才。
● 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 省属公办一本高水平大学
●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办学优势及特色
湖北省是国家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我校率先参与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
◆课程学业综合评价
根据鄂自考[2019)4号文件精神,我校实施了课程学业综合评价,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指导、管理、考核和评价。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成绩占自学考试课程成绩的30%,自实施课程学业综合评价以来,学生学习效果显著提高。
◆专业设置及课程体系改革
根据教育部教职成【2016)7号文件规定,我校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所开设的专业均与本校普通本科专业一致,我校自考本科生可与普通本科生充分共享教学资源。
根据鄂自考【2018]3号文件精神,我校全面实施以专业核心课程为主体的新专业课程体系。新专业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选考课及毕业考核:考生在专业计划允许的前提下,可跨专业同层次选考来完成选考课程学分的获取。新专业课程体系试行学分毕业模式,修满专科段学分,办理专科毕业证,继续修满本科段学分,即可办理本科毕业证。
◆助学模式创新优化
围绕教学抓管理,抓好管理促教学,我校十分注重过程管理及内涵建设,将传统的教学模式分为”课程日常教学”和“考前强化辅导”两个阶段。 ”课程日常教学”与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紧密结合,优化教风学风,提高教青教学质量:创新“考前强化辅导”教学环节,因材施教,制定科学高效的复习方案,学生考试合格率显著提高。近年来,学校设有考研专题讲座及考研专用自习室,每年均有很多优秀毕业生成功考取研究生。学校注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设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和情感教育工作室,专聘高级心理咨询师并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学生活动丰富多彩
为创造良好的育人氛围,提升学生综合素养,我校联合多所高校创办了《自考风华》杂志和”长江教育杯”自考校园文化节,开展了校园文艺汇演、艺术作品评展、校园达人秀、各类体育比赛、辩论赛、演讲赛、摄影大赛、时政征文、班级合唱赛、校园歌手大赛、心理健康知识竞赛、优良学风班评选、文明寝室评选、国考学霸评选、优秀毕业生评选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个性与风采;我校全日制自考本科生亦可与我校普通本科生共同组建社团、协会、兴趣小组,共同参与校运动会、元旦综艺游园会及各类文体等活动并取得不错的成绩及名次。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对象及条件
面向全国招生,文、理、艺兼收,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或自主招生分类高考,高考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当地专科录取线;少量特别优秀的往届毕业生须参加面试,考核通过后方可录取,额满为止。
报名须知
报名方法:考生持身份证、毕业证或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当地招生点报名或来学校报名,报名时需要详细填写新生报名登记表。
录取查询:考生可通过电话或登录学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考生被录取后由学校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毕业待遇
★毕业证和学位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修满全部学分者,可获得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验印、武汉工程大学副署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武汉工程大学授予相应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在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技能证书:学校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学生可自愿参加我校技能课程培训,考试合格后可获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与落户:毕业生可根据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实行“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也可直接到我校合作企业中就业;根据鄂毕【2007】7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者,可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湖北省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根据武招才办【2017】6号文件精神,我校毕业的自考本科生,可凭毕业证申请落户武汉。
★其他:学生毕业后可报考研究生、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或出国留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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