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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南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学生:

按照《西南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西校(2020)60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存在有效期内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情形。

2.获得西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不超过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取得第一门合格课程成绩至毕业证书颁发时间不得低于2年,不得超过6年。

3.函授、网络教育学生取得本科学籍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取得本科阶段第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后,达到下列外语(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为第二外国语)水平测试条件之一:

(1)省级学位办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申请人参加重庆市外省级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的,须提前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考试成绩凭据。

(2)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成绩合格。

(3)全国大学外语四级及以上考试: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成绩达到400分及以上;日、俄、德、法等语种四级及以上考试,成绩合格。

(4)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含西南大学自行组织)的全国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大学英语成绩达75分及以上(仅适用于网络教育学生于2018年9月后获得的成绩)。

4.课程成绩要求: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网络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所有学位课程考试(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5.函授、网络教育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成绩须为良及以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毕业论文答辩成绩须在80分及以上。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请:2023年3月27日-4月11日

1.登录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位申请平台(http://v4study.eduwest.com/degreeLogin.shtml),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并牢记个人密码。注册成功后,请用身份证号进行登录,并填写个人信息。

2.保存个人信息,打印“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在申请表上粘贴近期拍摄的一寸半身免冠照片。

3.成绩登记表

自考生需准确填写所有课程的成绩登记表并打印;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学生在系统中打印成绩登记表。

(二)电子相片

学生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蓝底免冠电子照片用于办理学位证书和授位信息上传教育部学位中心。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电子照片,文件大小要求在200kb以上)。

函授、网络教育学生由函授站(点)、学习中心汇总后统一交相辉影社相馆进行处理,自考生本人交相辉影社相馆进行处理(务必说明是成人教育学士学位照,并核对照片上身份证号码及姓名),费用自理。(相辉影社联系电话:02368253335、13883246500、13608380928;QQ:2592425548)。

(三)提交申请材料与审核

1.完成网上申请须提交以下审核材料:

(1)在申报系统中打印的《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1份;

(2)在申报系统中打印的“成绩登记表”1份;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①参加以下任一外语水平考试需提供成绩证明:

l在重庆市以外省份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须提供省级学位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参加重庆市学位外语考试的学生无需提供成绩单);

l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l全国大学外语四级及以上考试成绩证明。

②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含西南大学自行组织)的大学英语考试成绩无需提供成绩单。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复印正反两面);

(5)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申请人应按照以上1-5项材料清单的顺序将材料装订好。

2.函授、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上述5项材料,交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初审,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完成初审后统一提交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复审。

(1)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初审申请材料时须与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

(2)汇总学生申请材料,连同《中心(站点)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附件3)于2023年4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重庆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104)(收件人:陈老师,邮政编码:400715,联系电话:023-68254271)。

3.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上述5项材料,请直接邮寄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审核。邮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304)(收件人:唐老师,邮政编码:400715,联系电话:023-68253042)。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申请不进行现场审核。

2.网上申请材料不齐或未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的不予受理;未按时邮寄申请材料的不予受理。限用中国邮政快递(EMS)或顺丰快递邮寄申请材料,以免遗失。

3.学位证书由继续教育学院以EMS邮费到付的方式寄送给申请人。请申请人当面拆封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再签收。

附件1:西校〔2020〕60号关于印发《西南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附件2:重庆市2011-2019学位外语考试合格名单.xls

附件3:中心(站点)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xls

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