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助学点、各位考生:
为做好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本科生(以下简称考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格式及要求参考《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二)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考生均须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完成论文(设计)实践环节,未录入系统的学生不予认定论文成绩;
(三)我校2023年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及学生登录账号、初始密码见《海南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操作手册》,论文的选题、开题、指导记录、中期检查、论文提交、检测、教师评阅、抽检、答辩等相关工作在管理系统内完成;
(四)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要求:总相似比<30%的论文,视为通过检测,可按正常程序进行复审和答辩;总相似比≥30%的论文视为问题论文,问题论文原则上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复审和答辩资格;
(五)考生须于2023年3月17日前在助学点报名,逾期未报名的考生,延期至下一年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六)考生须于2023年9月1日前完成论文稿并通过审核;未能如期提交论文稿,可随下一年学生补做一次毕业论文(设计);
(七)考生未通过第一次答辩,专业学院自行组织安排二次答辩,相关要求有:1.未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必须认真修改,两次答辩间隔时间至少7天;2.二次答辩成绩评定:第一次答辩认定为预答辩,不计成绩,做缓考处理,二次答辩通过,成绩只能评定为“及格”(60-69分);
(八)论文成绩评定:论文成绩以总评成绩为最终成绩。指导教师评分、复审教师评分和答辩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三部分评分组成总评成绩。总评成绩比例:指导教师评分占40%,复审教师占30%,答辩成绩占30%。
二、时间安排
序号 |
事项 |
截止时间 |
备注 |
1 |
考生在助学点报名 |
2023.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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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助学点提交名单至海师自考办 |
2023.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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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生进入管理系统完成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和论文,指导教师审核学生材料并做意见 |
2023.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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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论文复审、答辩 |
2023.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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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考生在管理系统上传论文终稿 |
2023.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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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考生提交论文书面材料至助学点 |
2023.10.27 |
提交要求见《考生提交论文书面材料封面及清单》 |
7 |
助学点提交论文书面材料至海师自考办 |
2023.10.31 |
三、学生职责
(一)及时和论文指导教师沟通,按照论文时间安排和格式要求,完成论文撰写及答辩;
(二)检查导出的论文材料电子签名是否完整,不完整的联系指导教师审核;
(三)2023年10月27日前,按照《考生提交论文书面材料封面及清单》的要求装订成册,提交论文书面材料至助学点。
四、助学点职责
(一)本项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助学点务必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每一位考生,并要求考生按时报名;
(二)2023年3月22前,按照《助学点提交考生报名名单模板》的要求提交报名考生名单至海师自考办;
(三)2023年10月31日前,考生论文书面材料以专业为单位(同专业内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列)提交至海师自考办。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每年安排一次,请考生合理安排撰写毕业论文的时间;
(二)管理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考生可加入海师成教生毕设答疑群(学生群)QQ群722179974咨询,务必填写验证消息及备注:学号+姓名;
(三)毕业论文(设计)检测重复率(自检)操作手册见《毕业论文(设计)检测重复率(自检)操作手册》。
(四)文中涉及的文件,请考生向助学点索取。文件名称为:
1.《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2.《海南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操作手册》;
3.《考生提交论文书面材料封面及清单》;
4.《助学点提交考生报名名单模板》;
5.《毕业论文(设计)检测重复率(自检)操作手册》。
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海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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