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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北开放大学关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学院,各考点: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2年秋季学期课程考试总体安排,结合我省办学体系实际,现将我省本学期开放教育课程考试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设课程考试安排

(一)终结性考试相关安排

本次终结性考试分为纸质考试、网络考试、开放性考试等三种考试形式。

1.纸质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纸质考试时间为2023年1月7日至8日,具体纸质考试课程安排见附件1。

(2)纸质试卷征订说明

试卷订单在“一网一平台”根据报考自动生成,各市州电大打印系统订单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省校。本学期不再接收补报订单。

(3)部分课程考试特殊说明

部分英语类课程特殊要求详见附件2。

2.网络考试安排

本学期总部统一组织的网络考试全部基于“一平台”考试系统进行。“一平台”考试网址为https://menhu.pt.ouchn.cn,平台开放时间为2022年11月12日至2023年1月8日,每天8:30—20:30。

非总部建设课程使用课程建设单位的考试系统进行网络考试,系统开放时间由课程建设单位自行确定。

网络考试课程安排见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考试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

各考点组织网络考试时间及相关安排须汇总到各分校并统一上报省校,省校将进行巡考抽查。

3.开放性考试安排

开放性考试指除纸质考试、网络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形式,包括作品、大作业、论文、调查报告等形式。开放性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1,部分课程考试特殊说明见附件2。

4.其他说明

(1)请各考点部署建立远程视频监控考场,落实考场远程视频监控要求,逐步实现所有考场远程视频监控全覆盖。

(2)本学期继续实施部分统设必修课程的“双及格”要求,即终结性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须同时及格,课程的考试方为合格。

(3)从本学期起,财务与会计(1)(试卷号11501)、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试卷号22860)、统计法基础知识(试卷号22861)等三门课程国开总部不提供统一考试。

(二)形成性考核说明

本学期形成性考核全部基于“一网”教学平台(网址:http://one.ouchn.cn)完成。形成性考核分为纸质和网络两种形式。纸质形成性考核可从“一网”下载形考册电子版并打印成纸质材料后作答,也可通过纸质形考册作答;网络形成性考核基于“一网”在线完成。技术支持联系人:郑国峰,联系电话:16601539796。

所有课程形成性考核任务学生完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日,教师评阅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课程形成性考核任务及完成时间详见各课程考核说明。各分部(学院)须对形成性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控。

二、非统设课程考试安排

(一)省开课程考试安排

1.本学期省开课程考核为100%形考,无终结性考核,分为三种考核方式:(1)采用省校自建题库系统自动评阅方式;(2)采用大作业提交辅导教师人工评阅方式;(3)沿用国开题库按照国开教学文件要求评阅,具体科目表见附件1标注,考核方案见附件4。

2.省开课程考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二)市州自开课程考核安排

1.市州电大自开课程终结性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6日,在此期限内由各市州电大及所属考点统一时间安排进行,相关考试安排须提前向省校报备。

2.市州自开课程终结性考试由市州电大自行拟定考核方式,各市州电大按照课程考核说明及相关要求统一布置试题并组织完成课程考核,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3.市州自开课程形成性考核部分由各市州电大按照相关课程考核说明组织完成。

4.由于专业及课程调整,部分统设课程国开不作统一考核。此类课程因报考人数太少由各市州电大按相关课程考核说明要求组织命题、考试或测评,具体课程详见附件1。

三、报考工作安排及成绩管理的说明

(一)报考工作安排

请各考点认真做好报考工作,严格履行报考手续,此次报考将在一平台进行。报考数据确认前,务必认真核对报考信息,避免因为工作疏忽、不到位,导致未报考、错报考以及考点对应关系错误现象的发生。上述现象最终会导致学生参加考试后,无法登录考后成绩,进而影响学生正常毕业。

(二)关于成绩管理的说明

1.形成性考核各项任务说明以及任务所对应的比例按照课程考核说明执行。

2.基于网络考核课程的形考成绩按学习平台实际成绩转换到考试系统。纸质形成性考核成绩按百分制由各市州电大统一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未取得形考成绩的不得参加期末考试。未按时上报形考成绩,无法合成综合成绩,其成绩认定“无效”。

3.本科毕业论文成绩由省校导学中心根据国开和省校有关规定对全省进行统一指导,导学中心审核和认定后的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册集中移交教务处考务科进行成绩录入。超过规定时限,或未经审核和认定的成绩视为无效,不予录入。

4.各市州电大自开课程成绩和实践环节课程成绩(本科毕业论文成绩除外)由市州分校汇总统一报省校,由省校审核后统一导入系统。

5.上述所有成绩的录入及报送应在2023年1月7日前完成,逾期将不再接收补报成绩。

四、试卷发放及回收工作安排

(一)试卷发放工作安排

1.领卷时间

2023年1月4日:十堰、襄阳、恩施、黄冈、宜昌、荆州

2023年1月5日:随州、咸宁、黄石、孝感、天门、仙桃、潜江、钟祥、京山、沙洋、有色、荆楚学院、油田、武汉市内各考点

2.领卷地点

湖北开放大学鲁巷校区远程教学大楼十楼试卷库

3.领卷注意事项

领卷时间:8︰00-12:00、14︰00-17:00,必须按规定日期、时间领卷;领卷必须两人以上,所有领卷人员务必携带介绍信、身份证。

4.领卷必须上报的材料

市州电大及所属各考点详细考场安排表(包括考试时间、试卷号、考试科目、参考学号、参考人数);市州级电大试卷分配汇总表及所属各考点试卷分配表;市州级电大巡视员名单及所属各考点的考试值班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试卷回收工作安排

1.交卷时间:2023年1月9日、10日。

2.交卷地点:省校远程教学大楼十楼试卷库。

3.试卷回收时应提交的材料

(1)交卷清单(务必注明各科目实考份数、袋数)的电子版与纸质版。

(2)市州级电大及所属各考点试卷出入库清单。

(3)已批准的自命题试卷审批表。

(4)从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并装订成册的《考场签到单》

4.试卷装订相关要求

(1)各考点必须并且只能填写试卷袋封面上的实考人数和考场保密号。严禁在试卷袋封面上标记任何考点信息。试卷上座位号必须按照考试通知单如实填写。

(2)各考点从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考场签到单》一式两份,每场考试由学生自行签到(缺考情况由监考老师在签到处填“缺考”),按先试卷号后保密号从小到大的顺序集中装订成册,一份随试卷上交省校另一份由考点留存。试卷袋内的《开放大学试卷评阅记录表》只用于装订试卷,试卷袋外除保密号外严禁标记任何信息。

(3)省校实行“不拆封登分”。请各考点严格按照系统生成的保密号装订、密封试卷并在试卷袋填写保密号。同时,缺考考生的试卷应由监考老师填写其座位号且注明“缺考”一并装袋、密封。各考点每个试卷袋内的试卷数量应与对应的“考场签到单”所含考生人数一致。若由于相关信息未填或填写不完整无法进行登分,省校将视情况对相关考点进行处理及对相关试卷成绩的认定。此项工作将直接影响考生的成绩获取,请各考点务必高度重视。

(三)试卷保密工作注意事项

试卷在考前属机密级国家秘密,只能由监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在考场当众拆封。试卷在启用前,任何人都无权以任何理由启封。严禁任何考点在考前及考试开始后复印试卷。

五、本学期考试工作重点要求

各考点要进一步提高对考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与领导,严格执行考试相关规定,做好试卷的保密和管理工作,加大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考前培训力度,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和警示教育。要进一步规范考试过程,做好考生“人脸识别入场”及考后核验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查处违纪违规现象;采取人防、技防多种手段;严查、严管手机舞弊、替考等行为;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考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各考点组织考试时,须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等突发情况,可停止考试,并及时报告省校。

七、其它

考务工作相关流程及操作手册见湖北开放大学教务处网站,网址:https://jwc.hbou.edu.cn/

湖北开放大学考务工作咨询电话:027-87454054,工作业务交流QQ群:116060994

附件:

1.2022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课程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部分课程特殊要求说明

3.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考试系统操作说明

4.2022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省开课程考核方案

湖北开放大学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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